「沒有那麼酷」,不具蘋果設計的極簡風格。
高等法院3位法官決定維持原判,法官堤欽(David Kitchin )說,蘋果必須遵守原判規定刊登三星未侵權的公告,且規定字體不得小於特定格式。
這表示蘋果必須在英國蘋果網站公告判決內容6個月,同時也在主要報章雜誌刊登判決結果,以彌補三星被控抄襲的形象損失。
蘋果仍可向最高法院上訴。
高等法院法官傑考伯(Robin Jacob)表示:「三星是否侵害設計專利和是否抄襲無關,重點是要根據法律規定的測試,來判斷被控侵權的設計是否和已登記為專利的設計太相似。」
三星則對判決表示歡迎,蘋果則未發表評論。
三星發言人說:「我們仍相信蘋果並非第1個將平板電腦設計成四方形、有圓弧邊角的公司。如果蘋果持續以非專利的設計在其他國家大打官司,將傷害產業的創新,大幅限制消費者的選擇。」
蘋果在荷蘭、澳洲和美國大打專利戰,控告三星的平板電腦設計侵權,但都未能獲勝,僅獲得暫時禁售令。
但蘋果控告三星智慧手機侵權在美國獲判勝訴,三星被判處10.5億美元罰款,該案三星正上訴中。
轉載自http://udn.com/NEWS/WORLD/WOR2/7440202.shtml#ixzz29jni63l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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